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货运中心关于装载机轮胎公开采购的
二次谈判邀请函(采购公告)
根据《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办法》(兰铁物资〔2016〕50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嘉峪关货运中心于9月17日发布了装载机轮胎项目谈判采购公告,截止10月9日12:00,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商仅有1家,不符合开标规定,现发布二次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装载机轮胎采购
二、项目编号:JHCG20180112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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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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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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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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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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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最高金额
(最高限价)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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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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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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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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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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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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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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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前进18层(加强型);
2.规格: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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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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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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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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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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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需方实际需求安设的指定地点供应。
2.供应商应在报名后评审会前到指定地考察运输方式,无条件按我中心要求按时按点配送并完成更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更换,所有运输、人工、材料、更换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内,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的物资应该具有生产检测报告、检测等要求相关的所有材料。
4.供应商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响应报价为不含税价,增票具体税率待确定拟成交人后再行确定)。
业务联系人:葛淳(18893804900)办公联系电话:0937-597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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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所采购的物资生产或销售,具有一定垫资能力。
2.
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交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4.理解并愿意遵守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5.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得以虚报价格的方式进行恶性竞标,否则,我单位将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平台进行供应商不良信息上报。
6.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制造、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未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响应人第三方信誉等级评定证书或半年以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报价(响应)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当月产品质量有效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清单、地市级以上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
7.
本次报价采用单价形式进行,供应商须标明不含税价及含税价。
8.供应商应提前考察,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拟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我中心要求按时按点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送,所有运输、人工、材料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内,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9.报名及响应文件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有效资质及资料,按资质不符处理;中心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进行审查,凡资质有一项未提供或未达标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凡成交供应商资质和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10.响应文件所涉及各签章(姓名、各类公章)必须齐全,姓名必须签名,不可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1.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及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价行为将按废标处理。
12.评审期间,各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得远离评审现场,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信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无法取得联系或不能及时到达评审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
1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资质审查:由嘉峪关货运中心专项审查小组对所有资质进行审察,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公开谈判采购文件》由报名厂商到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系统下载,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8: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2:00。
3.评审会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00。
4.不明事宜请与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八、质量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为2500元。拟成交供应商在
采购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成交通知书并
向我单位财务收入部缴纳质量保证金,供应产品质保期内未发生问题,供应商可于质保期结束后30内凭《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单》(详见
附件第四部分内容
)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若供应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中心将就此经济损失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抵偿的部分,按合同违约条款相关内容执行。
九、请各意向供应商按附件第四部分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价格明细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请单独制作,以便集体开标报价使用。
十、《报价一览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价格明细表》中须明确
含税报价
及
不含税报价
十一、请各意向供应商严格按照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商务技术要求参与谈判,不能提供规定技术规格的,视为商务资质不符。
十二、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规格和最高限价执行,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并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2.配送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48小时内解决。
十三、交货地点及时间要求
1.交货(配送)时间:自合同签订次日起60日内。
2.交货(配送)地点:嘉峪关货运中心柳沟营业部。
十四、验收要求
1.依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品名规格,在全部配送完成后,由嘉峪关货运中心装卸设备检修所及柳沟营业部组织对材料数量、外型、规格进行验收。
2.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全部无条件退货并取消供货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货运中心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号
招标办联系人:黄榆翔
招标办联系电话:0937-5976437(传真)
项目联系人:葛 淳
项目联系人电话:0937-5973077
纪委监督电话:0937-5976342
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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