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广、郑西高铁信号大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09-30 16:27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京广、郑西高铁信号大修项目
2 .项目内容:
标段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标书费(元)
1
ZPW2000A显示器(KVM一体机)大修
14
50
PC机大修
6
补偿电容大修
3434
2
UPS电池组大修
754
3
列控显示器(KVM一体机)大修
14
4
应答器防护装置整治
258
5
CTC车务终端复视接入
5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到货时间: 2018.11.15
到货地点:郑州、新乡电务段
使用单位:郑州、新乡电务段
标段四、标段五:
到货时间: 2018.11.15
到货地点:洛阳电务段
使用单位:洛阳电务段
注: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 .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第1标、ZPW2000A显示器(KVM一体机)大修、PC机大修、补偿电容大修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3.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4.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
5. 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证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所提供产品必须与既有京广高铁ZPW2000A现用产品配套使用,满足既有产品改造升级条件,实现通用互换。因更换产品需原厂家对既有产品硬件调整或软件修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并承诺因所供产品引起故障或导致接口设备故障,与原厂家事故(故障)连带责任,以及所供产品后期的维护和培训等工作。
7.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8.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2标、UPS电池组大修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合法的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3.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4.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
5. 更换电池不得影响电源设备及其他设备正常运行;所提供电池容量必须与原京广高铁现用电源设备电池匹配,因更换电池需原厂家对电源屏和UPS技术参数调整或软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7.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3标、列控显示器(KVM一体机)大修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3.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4.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并须保证发生重大故障时,接到电话通知,维保人员在6个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5. 所提供设备必须与既有京广高铁列控中心现用产品配套使用,满足既有产品改造升级条件,实现通用互换。因本次整治引起的既有产品改造升级或软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7.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4标、应答器防护装置整治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3. 投标物资具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且投标产品需具备冲击试验(符合《高速动车组风挡玻璃及车体材料抗鸟撞、抗硬物冲击试验方法》(GB/T32058-2015)的检测)、振动试验检验(符合《铁路地面信号产品振动试验方法》(TB/T2846-2015)的检测)报告。
4.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5.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并须保证发生重大故障时,接到电话通知,维保人员在6个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6.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7.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5标、CTC车务终端复视接入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产品符合Q/CR518-2016《调度集中系统技术条件》和《关于印发<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组网方案和硬件配置标准>的通知》(运基信号[2009]676 号)要求。
3. 投标产品需取得CRCC产品认证和国家铁路局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5.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和培训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
6. 所提供设备必须与郑西高铁现用产品配套使用,满足既有产品改造升级条件,实现通用互换。因本次整治引起的既有产品改造升级,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8.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领取:汇款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前,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现场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7.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
银行账号:170202090920006121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陈工
电话:0371-68324586
(二)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83247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411室)
(三)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邓工(报名事宜联系人)
电话:0371-68324091
传真:0371-68323368或0371-68320871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查看原文

收藏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