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电段拟对
对讲机 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对讲机
二、项目编号:LZGDD20180914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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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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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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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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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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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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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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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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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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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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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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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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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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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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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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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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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人资质要求:
1.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状态在存续期间,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2.响应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中标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 投标人须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4. 提供近期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满足用户需求书所提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其它资质要求。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谈判资格。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8年 10 月11日。
2.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电子标书(注:以投标人报名所留电子邮箱为准,不接受现场标书获取)
3. 谈判文件售价:
详见项目内容(售后不退)
七、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15日 12时(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 10月 15日 14: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兰州供电段(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南路66号)
八、谈判保证金:见项目内容
九、特别说明:
1.
购买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招标的响应人,应在收到标书后的第
2
天
18
:
00
前以书面形式函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电段,未按前述规定执行的,其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缴纳保证金且未按前述规定执行的,其在一定时期内将被拒绝参加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电段所有项目采购活动;
2.
响应人如未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并扣除谈判保证金。
3.
成交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悔标、弃标并扣除谈判保证金。
十、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供电段
采购机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南路66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吴限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9312980615,09312980615(传真)
2.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项目采购人了解。
项目采购人:张少松
项目联系人:吴限 联系电话 :09312980615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电段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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