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全球电气资源 2018-09-30 10:19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09月30日

二、采购范围: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其子公司资产及产权拟进行无偿划转,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项目服务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2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以及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为国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文件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公司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银监会、证监会的违法记录。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律协证明等有效证明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在10万元及以上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

 

2

资质等级:服务团队具有5年以上为国有企业特别是电力、能源类企业提供产权处置专项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的经验。(以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成果为证,列表说明并提供项目合同封面和能体现项目类别的页面)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

 

3

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4人;

2)项目负责人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且具有5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具有为国有企业服务,特别是国有企业法律尽职调查,产权处置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证明合伙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3)项目团队其他人应具有3 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具有为国有企业服务,参加国有企业法律尽职调查和产权处置项目的法律服务经验,提供从业经验证明;

4)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在深圳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及产权划转专项法律服务

 

五、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09月30日2018年10月09日11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10月24日网站发布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采购文件,并在购买采购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六、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至时间:2018年10月09日14:00时

递交方式: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文件,并以此为准。

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供应商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标包(段)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包(段)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标包(段)为单位递交。

开标地点:电子商务系统

七、参加开标会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八、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递交的。

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㈣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㈤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九、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人:林嘉曦   

联系电话:88933553

十、监督和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以书面形式(须载明投标人基本情况、异议或投诉事项和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采购人,按法律法规规定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举报电话:0755-88933530

举报邮箱:xinfang@sz.csg.cn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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