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企业电价实现“四连降”

 全球电气资源 2018-09-29 14:01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近日通知精神,金华市自9月1日起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2.3分钱(含税)。自今年4月以来,金华企业用电价格已实现“ 四连降”,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用能成本负担。
 
  近年来,从全国到地方都加大了用电惠企力度。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目标, 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对此,浙江省地方迅速贯彻落实,向企业释放用电红利。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3.3分钱(含税)。自5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81分钱(含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7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99分钱(含税)。经连续4次降价,累计每千瓦时降价达8.4分,平均降低10%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物价部门特别强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按调价执行日期起等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政策红利。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据悉,针对转供电环节仍存在的不合理加价行为,金华市正着手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

来源:国际电力网

收藏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