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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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郑州动车段警示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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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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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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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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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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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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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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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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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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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动车段警示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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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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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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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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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时间:
2018.10.10
到货地点:郑州动车段
使用单位:郑州动车段
注: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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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中标后要在现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并以书面形式证明培训效果。
3.
投标方对于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实质性完全响应,投标方不能自行生产需外购的产品必须提供由原生产厂家出具的该产品型号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4.
中标方免费负责设备运输、二次搬运、装卸、库存、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中标方须提供易损件、易耗件、主要零部件等详细清单,建议单价及供应商,终身免费提供该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的升级换代及扩充维护服务。
5.
设备验收后实行整系统质保,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正式投用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修复。
6.
由于设备的质量及安装问题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由中标单位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
自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保证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8.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处室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并正式投入使用,中标单位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9.
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和黑名单内。
10.
必须在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11.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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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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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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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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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领取:汇款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前,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现场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7.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
银行账号:170202090920006121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范工
联系电话:0371-68323044
(二)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83247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411室)
(三)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解工(报名事宜联系人)
电话:0371-68324091
传真:0371-68323368或0371-68320871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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