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务段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管内行车室空调购置
2、项目内容: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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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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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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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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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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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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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式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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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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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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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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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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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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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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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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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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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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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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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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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安装地点。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和中标总价。
4. 投标文件中,须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产地。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防伪财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7月1日以来的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能力的代理商。
10.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还须提供其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资质文件。
11.投标人须应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复印件,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等。
12.供应商信誉良好,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不良反应通报期内。
13.所投产品应满足国标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内。
14.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金融业、行政机关或大型央企已履行完成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的业绩;承担过铁路有关单位空调安装的项目(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15. 如果多家代理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则视为一个投标人。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前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布,报名领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务段。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报名。符合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的领取拷贝招标文件。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郑州车务段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5.郑州车务段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2.公告期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止。
3.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28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371-68377160(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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