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承销(项目编号:0002200000036801)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18年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承销”(项目编号:0002200000036801)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3.10采购代理服务费修改为:
项目类别:服务
中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结果和《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中: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暂定价(即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额度200亿元人民币*承销份额*实际中标费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该基数及招标文件公布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暂定价或招标概算金额进行计费而要求招标人分配合同金额,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招标服务费等成本和承担履约的所有风险。
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信用评价风险。
2.评分办法第三条-评审要素技术评审第3条-内容大纲响应情况,其中内容大纲主要指:债券承销业务中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上市、信息披露等债券承销职责内容。
请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监察部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 号三银大厦5 楼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胡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南网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