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务段集采办就信息设备项目定点采购公开招商,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焦作车务段信息设备定点(框架)招标
2、项目编号:JCD2018-DD-01
3、有关要求:
★ 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供货方式为日常零星供应,无法预计需求。若生产急需,供应商必须在2个小时内供应所需物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供应所需要物资。
2.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地点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本次招标采购仅确定中标单价。
4.碳粉类、硒鼓类含安装,响应期为2小时。
5.招标方根据自身生产任务需要适时确定所采购的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送达地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供货。
6.提供24小时技术响应,并须提供相关证明及承诺。
7.不支付预付款,按中标单价和实际需求数量定期结算。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8.招标方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9.投标物资质保期严格按行业规定执行,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出现的设备问题,供应商应无偿提供同等质量产品,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损失。
10.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如更换旧设备需要将旧设备免费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11.现场开标时请带电子版明细报价。
12.为满足安全生产急需,供应商在焦作市主城区须有经营门店,须经集采办考察合格。
13.在物资采购合同执行期间,如遇郑州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规定发生变化时,按集团公司有关物资采购规定执行。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不得转包和分包),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名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3.厂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接到报修请求后,必须无条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24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要提供等价备用设备服务。
4.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部)、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三、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如报价最低者投标报价相同,评审主任有权宣布之前与招标方有过良好合作关系或注册资金大的投标方中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集采办。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拷贝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4.焦作车务段集采办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七、本框架招标有效期为一年。
八、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集采办。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车站街18号。
邮编:454100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391-2564004
技术咨询:皇甫科长
电话:0391-256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