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南方电网2018年保护类设备性能检测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二批即110kV及以下保护类设备检测,具体要求和事项如下:
一、 检测目录与范围
本次检测范围为110kV及以下保护类设备,包括适用于智能变电站的110kV及以下光缆跳闸装置、安装于开关柜的保测智合一装置、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智能终端,以及配套的电缆跳闸的光纤电流差动线路保护。
第二批保护类设备的检测设置关键型号,详见附件1。仅当同一品类所有关键型号均检测合格,对应品类方可获得合格资质。220kV及以上智能终端测试合格的,可视为110kV及以下智能终端测试合格。
二、 检测机构的选择和送样时间
南方电网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科院”)承担第二批保护类设备检测工作,
具体送样时间见附件1。
本次测试委托南科院负责性能检测样品的收取工作,联系人:李春华,18813965357,020 36625228。
请自愿参加检测的供应商提前确认具体的送检地址,于规定的时间内,按附件2的格式向南科院提出加盖法人公章的检测申请(申请同时发csgrelaycs@ yeah.net),并按时将样品送达其指定的地点。提前和逾期送检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 送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送检品类保护设备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性能检测。
(四)参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处罚。
四、 检测依据
110kV及以下系统各类保护、智能终端的检测依据南方电网发布的检测标准。各类保护的检测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护类设备检测通用标准》(简称“通用检测标准”)和各类保护的专用检测标准共同构成。通用和智能终端的检测标准详见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网站《关于开展南方电网2018年保护类设备性能检测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zywgg/1200170271.jhtml),110kV及以下各类保护的专用检测标准详见附件3。
五、 检测工作实施
1、性能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参与原则,相关样品的制造、运输、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检样品应是自主研发产品,并通过出厂试验且结果合格,正式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样品和升级软件版本。测试过程中发现因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以及测试结果不合格,本次性能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详见附件4)。
3、本次检测结果由检测机构依据检测标准评价,南方电网将选派专家观摩所有测试的全过程。
4、检测完毕后,由检测机构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交至南方电网公司和参检供应商。
六、 检测结果的应用
1、本次110kV及以下系统各保护类设备的检测结果将作为依据《南方电网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V2.1》设计的新建和技改工程评标的参考依据。
2、2017年及以前经南方电网组织检测合格的设备,其合格资质可作为按《南方电网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V2.0》设计的新建和技改工程评标的参考依据。
附件:
1、南方电网110kV及以下保护检测目录(2018年第二批)
2、南方电网公司2018年XXX装置性能检测报名申请书
3、南方电网2018年第二批保护类设备性能检测标准(110kV及以下)
4、南方电网保护类设备性能检测若干工作原则要求
附件下载: 附件1:南方电网110kV及以下保护检测目录(2018年第二批).xls
附件下载: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18年XXX装置性能检测报名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3:南方电网2018年第二批保护类设备性能检测标准(110kV及以下).zip
附件下载: 附件4:南方电网保护l类设备性能检测若干工作原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