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郑州车辆段轴温报警器配件”采购(
11808070
)
(二)项目内容:
(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一、
供货要求及说明:
1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按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
.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
3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4
.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分批次向物资供应总段提报计划,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订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5
.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解决,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日起一个E3修或2.5年。使用过程中非人为(自然灾害)损坏,供应商应无偿提供替代产品,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损失。
7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8
.所供物资应为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等级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9
.招标技术要求:
满足TB/T2226-2016要求。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同时,还需提供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及与投标包件相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含相关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整机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和有效的零部件技术审查证明。
4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5
、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招标产品在铁路相关单位的供应业绩证明(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等)。
6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
0371-68320871
)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
2018
年9月19日
,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不少于投标包件总价的1.5%(计算),但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总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
银行账号:1702020909200061218
6.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
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见招标文件;
2
.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张工0371-68355192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371-6832354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71-68324921
传真:0371-68320871
0371-68323368
2018
年9月14日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