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内燃机车万向轴委外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18-55
三、询价项目:
1.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内燃机车万向轴委外修项目
2.项目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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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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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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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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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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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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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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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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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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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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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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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5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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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9-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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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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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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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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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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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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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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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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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mm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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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7-4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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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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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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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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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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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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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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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轴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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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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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J5-4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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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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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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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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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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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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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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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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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T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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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T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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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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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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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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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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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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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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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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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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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J27-05-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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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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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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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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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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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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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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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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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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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022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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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F7、DF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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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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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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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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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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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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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轴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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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021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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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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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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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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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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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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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根据招标方生产任务及检修周期的要求供应,将物资送达郑州机务段段内指定地点。
五、验收
物资修理完成返回的合格配件应随带产品质量合格证。
六、质量保证期
万向轴装车后运行30万公里或30个月(包括中修解体)内,须保证不发生故障。
质保期内,应有充足的配件供应和及时有效的维护保障工作。
七、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人开具的16%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质量保证金为总货款的10%,质保期到期付余款。
八、违约责任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交付合格物资,须向招标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 %的违约金,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因不能交货部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潜
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维修能力的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2.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维修资质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维修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维修厂家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提供产品生产或维修资质、审查证明、上车运行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
4.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5.符合质量和质保期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
应针对物资明细进行报价,并汇总形成单价合计。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17日10:0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以书面密封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一楼。我们以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均为到段价(含增值税价格,含人工、差旅、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4.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
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项目单价合计,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5.上述报价内容壹式贰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后一并邮寄(或书面送达),邮寄封面须填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全名及电话。
6.供应商必须对报价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8.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一楼
邮编:450053
联系人:程工
电话:0371-68343093
路电:053-43093
技术咨询电话:0371-68354033(徐工)
十一、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