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供电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乡供电段“标志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XGDDBZP20180910
三、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标志牌 |
规格,数量见附件 |
批 |
1 |
提供固体胶1500瓶(每瓶590毫升) |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交货地点:新乡供电段南院料库。
2.交货时间:询价结果公示后10日内送达。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新乡供电段按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根据实际用量结算,单价和规格型号不变。
4.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合法生产商。
(2)询价物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且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期。
(3)现场需提供样品,提供3M公司的材料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
五、技术要求:
见附件。
六、报价要求:
1.请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税前单价、税前金额、税额、含税总价),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未按交货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询价方正常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供应方赔偿经济损失,按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报郑州局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373-2123453
技术咨询:李工:0373-2123503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6号(新乡供电段材料科)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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