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郑州动车段第一批动车组配件”采购(11812021)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验收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附有铁路验收机构开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电务车载设备竣工移交记录。
1.2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动车组零部件产品标识代码和序列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运辆动车函[2017]160号)文件要求,动车组零部件产品标识代码及序列号管理范围目录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1.3投标人所投物资必须保证原厂家提供售后服务(需提供书面承诺)。
1.4 本次招标物资中标价格截止到2020年03月31日。
1.5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到站为郑州动车段指定材料科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供应商根据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按规定时间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
1.6 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郑州动车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7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1.8 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1.9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1.10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2.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以招标物资一览表为准。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其直接授权合法代理商或整车生产集成厂家。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须附声明)。
4. 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5.投标物资按中国铁路总公司要求,在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物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或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证书;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车辆零部件技术审查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审查证明。其余投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35824)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13000)元;包件2(87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优先):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3012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康复前街支行
银行账户:170202180900000060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入03012账户(必须加注)
注意:如果汇款采用了“汇款账户(备选)”,用途或备注栏必须填上“标书款入03012账户”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动车段:罗工 0371-56935853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371-683243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56835822
传真:0371-56835824
0371-68323368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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