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总段对下列报废设备进行询价销售,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总段“2018年报废设备(洛阳地区)”询价竞卖销售公告
二、项目编号:郑物供询(废旧)2018-47号
三、询价报废设备清单:
标段 |
报废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所属单位 |
备注 |
1 |
报废电梯两台 |
吨 |
3 |
洛阳 |
龙门车务段 |
约3吨,现场看货,按吨报价,以实际称重为准,税率3%。 |
2 |
报废行包拖车 12辆报废升降梯9台 |
吨 |
1.8 |
铁路沿线各站 |
南阳车务段 |
存放地点分布较多,偏远,现场看货按吨报价,以实际称重为准,税率3%。 |
四、回收商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购买单位须具有所在县(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登记备案的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须具有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2016年登记备案的《特殊行业备案登记证》;
4.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五、购买单位务必在2018年12月29日前现场看货,以实物为准,过期不候;不现场看货,造成盲目报价,或中标结果公布后提出放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拒不提货的回收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予退回保证金、取消其今后参加该类型废旧设备招标资格等)由回收单位负责。提货、拆解、运输等费用由回收单位负责,进入现场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割必须用乙炔,不许用液化气等替代。
六、回收单位及其拆解人员须服从发货单位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各项解体设备、设施、工具及器具等应符合国家、铁路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七、报价要求
1、请于2019年1月2日16: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并将“报价单原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特殊行业备案登记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装订密封后送达或邮寄(已签收时间为准)至郑州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513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回收单位,其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密封件封面需标注“此报价单于2019年1月2日16:00时前不得开启”。
3、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报价。
4、联系方式:
看货咨询联系人:管工联系电话:13525457385
资料收集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371-68320037
邮编:450000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513室。
八、销售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的回收商将被确定为成交回收商。
郑州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总段招标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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